呼和浩特市推进奶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

发布时间:2022-07-31 浏览次数:72次

政策类别:产业类

发文编号:呼政发〔202110号

印发日期:2021年5月26日

政策措施:

一、发展目标

按照“扩种群、提标准、强龙头、树品牌、促融合”的思路,力争到2025年,奶羊养殖基地规模和质量快速提升,羊奶全产业链基本形成,全市奶羊养殖规模达到50万只以上,鲜奶日加工处理能力达到600—700吨,以婴幼儿奶粉、配方奶粉、羊酸奶、液态奶为主要品类的羊乳制品,产品总产量达到4万吨,总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。

二、扶持原则

(一)坚持市场导向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,优化资源配置,为奶羊全产业链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。

(二)坚持整合衔接。积极争取国家、自治区资金的同时,加大本级支持力度,同一补贴内容不能与其他政策重复享受。

(三)坚持严格监管。注重扶持政策的实际成效,享受补贴政策前要进行实地查验,严格审定后,发放补贴资金,避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。

三、扶持政策

(一)养殖补贴

1.每新建一处存栏500—1999只的标准化奶羊场奖励80万元;每新建一处存栏2000—4999只的标准化奶羊场奖励100万元;每新建一处存栏5000只以上的标准化奶羊场奖励120万元。帮助协调解决新建养殖场土地、通电、通讯等问题。

2.呼和浩特市原有的奶羊场,按照标准化牧场要求改扩建后,奶羊存栏达到500只以上的标准化奶羊场奖励50万元。

3.鼓励养殖企业从国外进口优质种畜(具有种羊合格证和三代系谱档案)进行繁育,对国外进口的乳用种羊(包括种公羊、种母羊),每只补贴3000元。鼓励养殖场使用优质胚胎(B级以上)进行扩繁,每枚胚胎补贴240元。鼓励我市奶羊场使用优质(有后裔测定)冻精进行繁殖,每支补贴60元。

(二)金融保险支持

1.新建、改造提升奶羊场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予三年贴息补贴,第一年贴息100%,第二年贴息80%,第三年贴息60%。

2.逐步开展奶羊保险,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市,具体条款以项目形式另行制定。

(三)标准化体系建设

推进羊奶产业标准体系建设,每年列支相应预算经费50万元,三年内研究起草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院立项,制定羊奶产业标准,为羊乳产品提供安全、绿色的发展环境。

(四)品牌建设与推广奖励补贴

重点支持羊乳制品加工企业品牌设计策划、品牌渠道建设、品牌营销策划、品牌市场调查等品牌咨询规划活动;支持企业品牌“走出去”,参加大型综合性展会、专业展会、网络推广、媒体宣传等品牌宣传推广活动;提高羊乳制品的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。单个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上一年专项审计确认实际投入额度的30%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